身份证上的指纹有什么用
身份证上的指纹有什么用,如今我们办什么事都离不开身份证,身份证是我们一个中国公民的特殊认证,而在办身份证时通常会用到指纹采集的,那么身份证上的指纹有什么用。
身份证上的指纹有什么用1
具有更强的安全性。社会用证部门仅凭相片辨别持证人,难以对人和证进行准确无误的一致性的核验,无法防止公民丢失、被盗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
具有更强的防伪性。有利于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为公民参加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
具有更强的辨别性。每个人的指纹是唯一的,而且终身不变
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更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身份证录入指纹信息后银行 卡及身份证丢失后,银行可根据指纹信息确定持卡人的真实性保证了他人无法冒用证件、冒领钱款
身份证上的指纹有什么用2
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可以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有利于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用证单位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为公民参加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有助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登记指纹需要采集几枚指纹信息
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只采集两枚指纹信息,仅用于核对居民身份证真伪。正常情况下采集右手拇指、左手拇指两枚指纹指纹。如有特殊情况按照食指、中指、小指的指位顺序采集两枚指纹,原则上左、右手各一枚。
指纹具有“各不相同、终生不变”的特性。指纹被广泛应用于鉴别身份,搜寻罪犯等领域。
办身份证输入的指纹是利用指纹识别身份,这是因为指纹满足了下面的两个条件:
1、指纹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两枚完全相同的指纹。尽管同卵双胞胎在纹型上有高度的相似性,可其细节特征并不完全相同,而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一个人不同手指的指纹也各不相同。
2、人的指纹原则上来说是终身不变的。当儿童长大成人,指纹也只不过放大增粗,其纹形、纹数等特征则保持不变。
3、扫描指纹的速度很快,使用非常方便。
4、读取指纹时,用户必需将手指与指纹采集头相互接触,与指纹采集头直接,接触是读取人体生物特征最可靠的方法。
身份证上的指纹有什么用3
指纹身份证是新一代的身份证,它包含有更多的个人信息,当然用途也更广泛。因为录取了更多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指纹信息的录入,使得我们的身份证更为安全,使用起来也更加快捷方便。
从而这就使身份证有利于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为公民参加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因为指纹身份证可以很好的解决因身份证丢失被冒用的问题。
再一个就是国家可以更好的借助指纹身份证对社会进行管理服务,例如公安机关可以借助指纹身份证快速识别并找到犯罪嫌疑人。
办理指纹身份证可能会对比盗窃案的指纹。所以,还是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比较好。 《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四条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身份证上的指纹有什么用4
身份证异地换证需要录指纹吗
居民身份证办理,一般也需要录入指纹信息核对进行办理的,考虑各地办理身份证政策不同需要到当地户政部门咨询为准。部分地区对于已经办理过指纹身份证的公民,到期换证是无需再录入指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二代身份证基于现今的加密算法,摒弃了一代身份证只能通过肉眼进行识别的弊端,由于使用了芯片,可以通过刷机联机检查,快速辨别真伪。
1、办理临时身份证不需要指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